2023年4月23日 星期日

《岡波巴四法》卡盧仁波切 第二法:以法為道 2-2

岡波巴四法
第二法:以法為道 2-2


悲心的發展

雖然我們已覺悟到只是自利不夠.還要利益一切眾生,但我們也必須坦承自身的缺陷,承認自己的能力太小,不足以真正有效的協助眾生,令得解脫。要能有效,必須成佛始可,至少也須達到菩薩證悟的某一階段。在這些較高的層面上,我們才有能力現身說法,引導眾生離惑。

利他的態度,名為相對菩提心;發菩提心願,是大乘修行之基,眾德所居之器。

發菩提心的方法之一,名「施受法」。此處的心態是,我們每一個人只是一個眾生,而法界(宇宙)眾生無量。由此一眾生承擔法界一切眾生所有之苦,令其皆得離苦,不是一個值得努力的目標嗎?因此,我們發心把一切眾生之苦承擔過來,連其初起之苦或潛在之苦,以及所有苦因,全部包括在內。同時,我們發心把自己所有之善、樂、健康、財富及可能有的長壽,施與其他眾生。任何我們喜歡的東西,任何高貴、有價值,對我們有益或令我們快樂的事物,我們都毫不自私的施與每一其他眾生。因此,這種觀修的方法,是願將一切不好的全歸自己,願將一切好的施與他人。我們把執著己欲,不顧他人的習性反轉過來。我們對一切有生命者皆能深深體恤。此施受法是最有效的發展菩提心地之道。

以上所說之悲心,名為「眾生緣悲心」。其中還殘留有二相對之見,因為我們仍未脫三輪之相:(1)自為悲憫者;(2)其他眾生為悲憫對象;(3)了知其他眾生之苦而發悲憫心的行為。這種架構是行大乘道的準備工作。一旦此種悲心得以確立,我們即達第二種悲心的階段。證悟開始成長。使得我們了知發悲心之我、悲憫的對象,以及悲心本身,就某種意義而言。悉皆知幻。我們看出此三者屬於俗諦,而非真諦。它們本身是空如幻,只是虛構有二相對之假象而已。如此三者是幻,因而了解一切現象及經驗真正的空性,即是所謂「法緣悲心」。這是大乘所修的主要之道。

從上述第二種悲心,又逐漸產生第三種悲心,名為「無緣悲心」。至此我們完全超越能所之念。這是能結佛果的究極證悟。所有這二等悲心.都是相連的,所以我們如果從基本的對一切眾生發慈悲心開始,就是奠定了基礎,保證我們所修之道是成覺的直捷之徑。